上半年广东雷击引发灾害462宗 死亡24人伤11人
2006年8月17日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省雷电灾害调查资料显示,2006上半年广东省因雷击造成的灾害实例有462宗,其中雷击引发火灾爆炸事故6起;人身伤亡事故32宗,死亡24人,伤11人;牲畜事故4起致死40宗;建(构)筑物受损18宗,加油站故障10宗;各种电子电器设备被雷击损坏4273宗,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雷电灾害的严重性导致用户对防雷产品需求量很大,而国内市场防雷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用户难辨真伪。某些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后,给用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防御雷电灾害的管理,避免无序竞争,确保防雷工程、防雷产品的质量,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省防雷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防雷产品管理,规范防雷市场行为,从2005年开始,对生产、销售防雷产品实行登记备案的管理制度,至今共有19家企业纳入备案并公示。
        为加强对广东省生产销售防雷产品质量监督,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于2006年7月20日至8月6日,对全省5家防雷企业进行抽查,从16种规格750组成品库防雷产品随机抽出8种规格250组样品,完成随机抽样工作后,现场监督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按产品正常包装条件进行包装,并将每种规格型号产品附带的企业标准一式二份放入包装箱内。在包装好的包装箱上交叉粘贴盖有组织抽样工作的防雷办印章的封条,要求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立即以铁路快运方式把产品运至对应的测试单位,测试由北京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上海防雷产品测试中心负责。
        对达不到质量要求又未能按照要求备案的防雷产品,经防雷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属实后,将作为伪劣产品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雷击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等严重雷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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